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月22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改革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辦法。
會議指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發揮好科技創新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引領支撐作用,推動經濟提質增效升級,必須創新體制機制,改革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辦法,使財政科研資金突出助優扶強,流向能創新、善攻堅的優秀團隊和符合經濟社會重大需求的項目,提高資金配置效率。一要把政府引導支持和企業主體作用有效結合。財政資金積極支持基礎前沿、戰略高技術、社會公益和重大共性關鍵技術研究,建立財政投入與社會資金搭配機制,發揮“四兩撥千斤”的撬動作用。對市場導向類項目突出以企業為主體,自主決定研發方向、要素配置等。鼓勵企業聯合高校和科研院所,既搞基礎科研,又搞應用研究,促進科學與技術、科技與產業融合,推動成果產業化、市場化。二要簡政放權,簡化審批流程。建立公開透明的申報、立項、評審和批準制度,健全績效評估、動態調整和終止機制。強化資金監管,建立科研信用“黑名單”制度,杜絕一題多報、重復資助等現象,消除行政化定項目、分資金的弊端,把資金用到刀刃上。三要著力調動科研人員積極性。完善科研人員收入分配政策,健全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緊密聯系的分配激勵機制。
推進科技評價和獎勵制度改革,鼓勵科研院所、高校和企業創新人才雙向交流。完善和落實促進科研人員成果轉化的收益分配政策,落實激勵科技創新的稅收政策,讓創造性智力活動得到應有的回報,讓科技創新的核心要素真正活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