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中小功率輪式拖拉機、植保機械3C認證規則根據新的中小功率輪式拖拉機、植保機械3C認證實施規則已經過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TC18 技術專家組審議,不日將提交國家認監委審批。與之配套的中小功率輪式拖拉機、植保機械3C認證實施細則正在按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TC18技術專家組的意見緊鑼密鼓地修訂之中,將于近日完成。在即將到來的2014年,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規則體系發生重大調整。
這一次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調整是按照國家認監委的統一部署進行的,是在國家對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機制進行重大調整的大背景下展開的,調整的目的在于適應市場發展需要,進一步完善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提高認證規則的科學性、規范性、有效性,實現權責一致,提高認證機構的風險控制意識和服務意識。根據新的制度安排,國家強制性型產品認證規則分為兩個層次。第一層次由國家認監委制訂、發布,包括通用實施規則和具體產品認證實施規則;第二層次是由指定機構編制、經國家認監委備案后發布的具體產品認證實施細則。通用實施規則是涉及所有產品實施強制性認證時需要規范并明確的通用性要求,目前已發布了《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注銷、暫停、撤銷實施規則》等4個;具體產品認證實施規則是對特定產品實施強制性認證時需要規范并明確的要求,體現原則性,規定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的“最低線”,主要內容包括基本認證模式、單元劃分原則、與實施細則的明確接口和要求等;具體產品認證實施細則是指定機構結合自身風險控制能力及認證管理實際水平,做出進一步細化的認證方案和要求,核心內容體現生產企業分類管理原則。因此,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規則類文件也分為實施規則和實施細則兩個層次。因此,今后小功率輪式拖拉機、植保機械要通過國家強制性認證,不僅要滿足中小功率輪式拖拉機、植保機械3C認證實施規則的規定,還必須滿足與之配套的中小功率輪式拖拉機、植保機械3C認證實施細則的要求。
2013年8月下旬,國家認監委印發了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類文件調整方案及要求,要求各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技術專家組年底前完成相應規則起草、申報工作。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TC18 技術專家組根據國家認監委的要求,首先對農業機械3C 認證產品--中小功率輪式拖拉機、植保機械進行了產品風險分析,確定中小功率輪式拖拉機、植保機械產品風險等級為較高風險。在此基礎上,綜合考慮各方面的因素,確定基本認證模式為型式試驗+初始工廠審查+獲證后監督。基本認證模式只適用于能夠誠信自律、有效管理、穩定生產的企業。
國家認監委《實施規則類文件調整方案及要求》修訂,充分貫徹了企業分類管理要求,明確了認證各環節程序及要求、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收費、認證責任、與實施細則的接口等,符合行業現狀,將于年前提交國家認監委審批。
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TC18技術專家組還對東方凱姆質量認證中心提交的中小功率輪式拖拉機、植保機械3C認證實施細則進行了審議,并提出了相應修改建議。專家組認為實施細則基本成熟,企業分類原則采用于國家認監委CNCA-00C-003的示例,能夠滿足農機3C認證需要,不同等級企業認證模式的差異性設置比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