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擁有遼闊的海域,海上風電資源非常豐富,僅海平面以下20米水深以內風電可開發量就達到約7.5億千瓦,為我國陸上風電可開發量的3倍。但截至2012年底,我國陸上風電累計裝機卻是海上電累計裝機容量的近190余倍。相對于陸上風電,我國的海上風電正處于起步向規模化建設發展的關鍵階段,未來發展空間十分廣闊。
為推動海上風電建設,2013年2月16日,國家發改委發布了《關于修改<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版>有關條款的決定》。其中,“海上風電機組技術開發與設備制造”、“海上風電場建設與設備制造”增列為鼓勵類項目。
《風電發展“十二五”規劃》,也指出在示范項目建設帶動海上風電技術和裝備進步的基礎上,促進海上風電規模化發展。重點開發建設河北、江蘇、山東等地海上風電,到2015年實現500萬千瓦的海上風電裝機規模。
產業政策的保駕護航只是推動海上風電開發建設的眾多有利因素之一,我國豐富的海上風電資源,接近東部電力負荷中心,電力消納能力強,海上風電的發電成本不斷降低等都是海上風電發展的驅動力。
但要實現“中國海上風電夢”也并非易事,需要突破技術、電網配套、規劃布局、價格政策等諸多瓶頸。
首先,我國海上風電大規模發展的基礎性工作尚未完全就緒。目前,我國海上風能資源評價工作還未系統開展,海洋水文測量、海底地質勘查工作也較薄弱,且這些前期的基礎性工作投入大、條件艱苦、周期長,基礎性工作的進度緩慢必然會影響海上風電工程建設的順利推進。
其次,海上風電開發在技術方面還有待突破。海上風電的開發、建設和運行都要比陸上復雜,在設計和制造海上風電機組過程中,必須考慮海上風資源特性、海流、波浪、潮汐、海床條件、沖刷等因素的聯合作用,尤其是海上風電開發對風電設備承受海浪、風力的運行穩定性以及設備的耐腐蝕性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國海上風電技術支撐相對薄弱,適于海上風電建設的大容量機組還處于實驗檢測階段。同時,我國海上風電尚處于起步階段,缺乏工程技術經驗,對海上風電機組的設計施工、研究試驗不足,離岸變電站和海底電纜輸電水平也較低。
除了技術層面的問題,海上風電電價政策的不明朗,也嚴重制約了海上風電發展。我國海上風電場多為潮間帶項目,需要鋪設海底電纜,并在陸上安裝變壓器,而這些輸變電設備的投資要遠大于同等規模的陸上風電場。由于遠離海岸,海上風電場的維護需要特殊的設備和運輸工具,均需要進行額外投入,而且配套零部件以進口為主,目前,無論是建設成本還是運行成本,海上風電場都要高于陸上風電場,因此海上風電項目需要更高的并網電價。但目前國內尚未形成合理的海上風電電價政策,面對收益較差或不明確的海上風電項目,風電場運營商難以進行持續的大規模投入,導致海上風電項目的推進受到制約。
在管理機制方面,我國海上風電建設的統一管理協調也有待加強。我國海上功能區劃不是很明晰,海上風電開發涉及到海洋、海事、軍事、交通、漁業、氣象等多個領域,我國又未建立高效的協調管理機制,各部門對發展海上風電的認識不同,管理標準不同,執行方式不協調,對開發海上風電形成了一定制約。
雖然發展海上風電面臨重重困難,但海上風電代表著國際前沿的風電發展水平,能否在全球風電行業具備強的競爭力,海上風電的規模和技術水平是一個核心的標尺。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國內陸地一二類風區基本被瓜分完畢,只有三四類風區還有空間可挖,而海上風電的開發對風電場開發商而言,又是一次新的跑馬圈地的機會。從長遠來看,海上風電項目更是有利可圖,只要突破技術、電價和管理機制的制約,未來海上風電市場大有可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