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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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科學公正、嚴肅認真的評審,農業部、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近日聯合發布第1134號公告,公布了《2009-2011年國家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共有876家企業的3788個產品成功入選。
據農業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有關負責人介紹,《目錄》的制定嚴格遵循工作程序,包括企業自愿申報、省級推薦、部級專家初審和綜合審議、網上公示和公布公告等步驟。截至2008年9月底,共有1143家生產企業填報和提交了5194個產品信息。經過各省(區、市)農機管理部門審核推薦,共收到29個省(區、市)報送的1054家企業生產的4799個產品的有效申報材料,占企業提交申報產品總數的92%。為了保證《目錄》制定的科學公正,在評審之前專家組研究制定了評審規則。按照評審規則進行初審后,初審申報材料符合要求的共有503家企業的2515個產品,占省級推薦產品總數的52.4%;初審申報材料基本符合要求的共有618家企業的1929個產品,占省級推薦產品總數的40.2%;初審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共有167家企業的355個產品,占省級推薦產品總數的7.4%。經過農業部專家組的綜合審議,共有890家企業的3818個產品通過了評審,通過率為86.0%。經網上公示并征求有關部門意見,最后確定876家企業的3788個產品列入《目錄》。公告產品數量占有效申報數量的78.9%。對于未列入《目錄》的產品,可以在改進的基礎上繼續申報省級推廣目錄,省級農機管理部門應予受理。也可在年度調整時繼續申報國家推廣目錄。
與《2006-2008年國家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相比,本輪《目錄》適當提高了“門檻”,主要是對申報企業的資質、規模和產品獲得鑒定證書的情況提出了明確要求,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插秧機的申報企業原則上應是規模以上企業,獲得的推廣鑒定證書應是部級鑒定證書,以達到促進提升產品質量、保障售后服務、扶優扶強的目的。
業內人士表示,《目錄》的制定和公布,對于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支持推廣先進適用、安全可靠、節能環保的農業機械,促進農業結構調整,保護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推廣農業新技術和優化農機裝備結構具有重要意義,為實施農機具購置補貼政策提供了有力支持,必將為活躍農村經濟、促進國民經濟健康發展做出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