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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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關于促進奶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和農業部的貫徹落實意見精神,農業部農機試驗鑒定總站決定對牧業機械和擠奶機械進行選型,力爭選擇一批先進適用、質量可靠的牧業機械和擠奶機械產品,推薦給廣大農民朋友,加大對奶業發展的扶持力度,恢復養殖信心,建立奶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推進奶業生產方式轉變,全面提升奶業的綜合生產能力。
參加選型的生產企業應具有法人資格,有三包服務能力和產品制造驗收標準,企業應有一定規模、較強的實力和發展潛力。產品曾經過?。ê┘壱陨限r機鑒定機構檢測,并有產品檢測報告,對未經農機鑒定機構檢測的產品,應由省級以上農機試驗鑒定站核實認可后推薦。產品種類包括擠奶機械、飼料攪拌機械、青飼收獲機械、發酵打包機械。中小型機具須累計銷售50臺(套)以上,大型機具須累計銷售10臺(套)以上。
選型工作按照企業申報、省級農機鑒定站推薦、農業部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總站技術審查評價、專家評審等程序進行,企業自愿申報。生產企業以產品型號為單元,于2007年10月28日前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機鑒定站申報,并提供相應材料。
接收企業申報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機鑒定站組織相關人員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主要審查申報企業及機型是否符合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對符合參加選型基本條件的,填寫推薦意見,于11月4日前將企業申報材料寄送農業部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總站。
農業部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總站組織人員對參選機具性能指標、機具適用范圍、使用說明書和三包憑證等項目進行審查,對每個參選機型進行初步評價。隨后,召開專家會議,對每個參選機型進行審查評價,提出推薦機型目錄。 最后,綜合技術審查評價和專家會評價的結果,根據牧業機械和擠奶機械的總體質量狀況和社會需求情況,按照擇優選用的原則,確定推薦機型,上報農業部農機化管理司批準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