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內蒙古自治區國資委在呼和浩特市組織召開了自治區國資委系統企業落實“兩個責任”研討會。參加會議的有自治區國資委黨委書記、主任魏栓師,紀委書記趙光炯;自治區國資委出資的監管企業;黨組織關系隸屬于自治區國資委的38家企業的黨委書記、紀委書記以及自治區國資委相關部室負責人。呼和浩特分院紀委副書記劉萍參加了會議。
魏栓師書記首先傳達了中央紀委轉發的《中共河南省委關于新鄉市委原書記李慶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新鄉市紀委落實監督責任不到位問題的通報》和王君書記的講話精神;隨后,趙光炯書記傳達學習了中共中央《關于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和《內蒙古自治區黨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意見》。會上各單位黨委(黨組)書記就履行“兩個責任”作了表態發言。大家一致表示,要進一步提高履行“兩個責任”的認識,落實好企業黨委、紀委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
會議最后,魏栓師書記提出如下四點要求:一是認真貫徹落實文件精神;二是深入學習貫徹中共中央《關于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三是認真做好“三嚴三實”教育專題工作;四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自治區28項配套規定的具體要求,重塑國企良好形象。
會后,呼和浩特分院將全面貫徹落實會議精神,切實增強“兩個責任”的擔當意識和行動能力,推動企業健康有序發展。